時間:2012-05-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藥物治療“六注意”
目前我國約70%的癲癇病人能通過服藥達到治愈目的,其余的30%是頑固性癲癇病(即難治性癲癇病)。對于適合藥物治療的70%病人,應注意下面六個問題:
1.癲癇的診斷必須明確,對可疑的病例不能應用抗癲癇藥物治療。
2.需要估計反復發作的機會和抗癲癇治療改善這些機會的程度。只有當這種發作反復的危險性超過藥物在醫學及社會心理上的危險性時,用藥才是合理的。臨床上許多醫生在診斷為癲癇后,不做任何影像學的檢查就不顧后果地用藥,導致許多不適合長期用藥的病人長期服藥。
3.癲癇發作應每年超過2次或2次以上再用藥,如果只有每年1次或數年1次,不建議用藥。
4.長期用藥注意毒副作用,定期做檢查。
5.個人因素也是決定開始治療的重要條件,如果一個人不能堅持規律服藥,間斷服藥的危害可能比不服藥還要大。
6.存在促發因素的癲癇,在沒有消除促發因素之前就迫不及待用藥,如低血糖、糖尿病、酗酒或一些藥物及環境因素引起的癲癇,用藥效果較差。
還有,任何一位醫生、任何一種藥物都不能保證根治或100%的治愈率。